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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本报讯 从日前召开的云南口岸进出境植物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去年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境花卉、种苗838批次中,共检出外来病虫害80余批次,为花卉产业健康发展当好了“护花使者”。
随着花卉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从国外引进的花卉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多。2003年,云南从荷兰、以色列、墨西哥、韩国、新西兰等国共进口花卉、种苗4200万株,货值超过1000万美元。由于花卉种苗进口的有关国家植物疫情复杂,进境后种苗种植周期长,扩繁迅速,一旦携带的疫情传入,不仅直接危害花卉、蔬菜等产业,降低花卉品质和产量,而且会直接影响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和信誉,严重制约出口。
云南检验检疫局历来非常重视进口花卉、种苗的检验检疫工作,通过多年摸索,总结实施了“抓两头、重中间”的检疫监管模式。
首先,抓住进口种苗的源头,与种苗进境口岸机构协调,建立了准调入制度,要求所有不在云南口岸进境但要在云南种植的花卉种苗,必须提前到云南检验检疫局办理种植地备案,由该局出具《准调入函》后到入境口岸办理检验检疫手续,以确保种苗进口后能纳入有效监管之内。
其次,重点把好进境种苗的检疫及除害处理关。2003年5月,云南检验检疫部门在昆明某公司从荷兰进口的2000株福禄考种苗上检出国家二类危险性有害生物鳞球茎线虫,当即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去年3 月,该局在玉溪某花卉公司从荷兰进口的20万粒百合种球中检出三类危险性线虫Pratylenchus penetrans。7月,又在宜良某花卉公司从韩国进口的2万株蕙兰苗中检出三类危险性线虫Meloidogynesp.和根结线虫、短体线虫、半穿刺线虫等有害生物。检验检疫部门对此均进行了药剂除害处理。
第三,抓出口的源头,严格实施进境种苗种植期间的疫情监测,指导企业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该局仅2002年用于检测设备和实验室改造的经费就达1200万元,同时还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把“ 国家花卉与植物生长介质协作组牵头单位”和“国家花卉检疫重点实验室”放在了云南,进一步提高了疫情检出率。 (中国花卉报) |